淄博侦探使用抖音7

[复制链接]
山东法岳调查 发表于 2023-11-1 13:0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你没听明白我说的,你的账号牺牲了那么大量的时间,你现在让我停了是吧?哎呀,这无无无法无法往下走了。

我也是超后悔啊,当时就不应该听你的这个建议,帮你去运营,抖音去运营,他是付出了多大心血。

哎呀,你自己看着弄吧,我也不说了啊,然后网站我先我先运营着啊,然后有电话你就接,还有也不要给我发发什么底薪了,有活儿有提成,有提成给我算可以,我也不接受底薪了。好吗?

还有你这个网站,我给你运用到这个程度,我跟你说句实在话,我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转给你,我不像别人你知道吧,我所有东西都是都可以转给你自己,就是把这东西全部转,全部还给你。然后以后咱们就可以断开合作,你不要想的太多,我的职业道德还是过关的,相信我说的就是如果你不想接着合作下去,然后我就把这东西全部给你,并且那个什么。你的网站就相当于封存到此,但是他肯定是有流量的嘛,他肯定上上下下,还有这个网站不运营,他仍然会有流量,仍然会有这个,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做这个SEO推广,那是因为它是个长期的累积。累积下去之后啊,然后对于企业来说,它是个长期的一个利益,大概是这个样子。

抖音号我做的运营也是这个样子,他考虑的是长期的,也就是说当你不管他,没人搭理他的时候,他仍然还是要产生业绩,否则的话他就没什么意义了,这就是这就讲究长期性。这就是职业嘛,职业就是做这个的话,不考虑,也不是说不考虑,就是后面的问题,就是既然答应帮你弄这个东西,他肯定弄的是我是很用心的,对吧,你要不你就全部收回去得了。要么你就别管我,弄我的抖音好吧?

我说你要么你就全部收回就得了,现在我跟你说骑虎难下,那个抖音已经弄成那个程度,它本身就是要到收流量的时候了,然后你就说不弄了,本身弄的就是快沉了。本来以前发福尔摩斯,发福尔摩斯我都觉得这个东西不行,我也觉得不行,但是我要上排名啊,现在马上要准备要上那个什么优质视频的时候,你说不弄了,这算什么事吗?你说。

可以可以,你先忙,反正我就是这个意见啊,要么就全部收走了,要么你保留一个抖音号给我就行,别的你们慢慢运营去吧,大概就是这样

原因是因为你那个抖音号投入的精力他远超过网站了,甚至是网站的双倍还要多一点,因为从媒体号的投入他整个是非常大的。因为你也发现了,当时运营媒体号的时候都没时间搭理网站,投入太大了,所以你要放心,你干脆我就直接彻底放弃你这边得了

可以可以,你先忙,反正我就是这个意见啊,要么就全部收走了,要么你保留一个抖音号给我就行,别的你们慢慢运营去吧,大概就是这样

现在也就是我这边的合着你只有只有两个选择了,要么你就接着合着下去,要么你就直接全部拿走吧,抖音你肯定是你要想把它取消了,或者是不让我用它,那肯定是不行的,为啥呢?因为。刚才跟你说的很清楚了,抖音它的投入,投入占比呀,它基本上等同于这个,在过去一年,咱们运营这所有的网站的时间还要多,就是投入的心血远超过你的想象呢,为什么?为什么你有时候你会觉得这个咱们很用心做这个事,因为确实很用心,真的是很费心的,然后你你把你把这么一大笔劳动,然后全部给报废了,然后肯定是。我就干脆就就就不弄他的得了,网站我也没心情弄,说实话,因为这个东西啊,弄出去啊,它是要讲策略讲方法的,我有一套自己的思路嘛。

你考虑好吧,你考虑好,要么你就拿走好吗?还有我这会儿跟你聊的,其实也是为了聊点素材,发点我发点发点东西,说实话,我们我做事情一般都是在企业打工,对得起老板开的工资。帮你做事也对得起你,必须要对得起你开的底薪,所以你这资料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给你发上,该发就发,不多说了啊,我下午也得忙别的事啊,你自己想好吧。然后那个抖音,还有这个网站,然后你都要保留,你可以另另开辟,另开辟别的道路,比方说你用别的账号来做举证号都可以的啊。

13.jpg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  • 初级山东侦探

    注册账号后积极发帖的会员
  • 活跃山东侦探

    经常参与各类话题的讨论,发帖内容较有主见
  • 热心山东侦探

    经常帮助其他会员答疑
  • 推广山东侦探

    积极宣传本站,为本站带来更多注册会员
  • 宣传山东侦探

    积极宣传本站,为本站带来更多的用户访问量
  • 灌水山东侦探

    经常在论坛发帖,且发帖量较大
  • 突破山东侦探

    长期对论坛的繁荣而不断努力,或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
  • 有责任山东侦探

    活跃且尽责职守的版主
  • 荣誉山东侦探

    曾经为论坛做出突出贡献目前已离职的版主
  • 元老山东侦探

    为论坛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

关注1

粉丝4

帖子5145

发布主题
最新发布

微信二维码

扫一扫Get更多资讯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( 鲁ICP备18024449号-2 )|Sitemap